建立四项机制 规范契税征管
为有效遏制房地产交易户故意逃税、避税行为,堵塞契税跑、冒、滴、漏,市财政局建立四项机制,规范契税征收秩序。截止9月底,已入库契税400万元,同比增收100万元。
一是建立“先税后证”征管机制。同土地、房管部门密切配合,联手加强契税征管,房地产交易户不履行纳税义务的,土地、房管部门不办理土地、房产过户手续,有效遏制房地产交易户逃税行为。
二是建立契税征收微机控管机制。契税征收基础信息和票据开具,实行微机化管理,通过省财政厅开发的契税征收管理系统软件,实现契税征收程序化、规范化,有效遏制人情税、关系税。
三是建立申报纳税价格监督、审查机制。对于申报纳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,由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,按评估价确定计税价格;或联合土地、房管部门,对交易户土地、房屋进行实地勘察,根据土地、房屋所在地段、房屋结构、使用年限等综合因素,确定计税价格,据实征收契税,遏制交易双方通过“虚假合同”少缴契税现象。
四是建立财政、房管、土地信息共享机制。财政、房管、土地三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,互相通报房地产交易户信息,准确掌握房地产交易税源底码,为实现契税应收尽收打下坚实基础。

